3月1日起驾照销分有新规?

来源:益阳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3-01

交警释疑: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流程不变 新增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网络自助办理渠道
      近段时间,网上一则“3月1日起开始实行驾驶证销分新规,不能替他人车辆处理交通违法”的信息在网络上疯传。2月2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官方微信辟谣,驾照销分未出新规,3月1日以后,机动车驾驶人在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含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仍按现有政策办理。“3月1日后,机动车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一名负责人解释,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并不影响窗口办理。如需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只需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即可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另外,网络办理只能绑定一台非本人本车;窗口办理一人绑定的非本人本车不得超过3台,累计不能超5台。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交通违法行为必须由违法行为驾驶人本人处理,不可“买分”“卖分”,市民最近也不用扎堆赶去各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
作者: 李星 廖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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